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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,促进毕业生多渠道、高质量充分就业,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在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中,我校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签约“四不准”要求: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,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,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,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望广大师生予以监督。
监督举报电话:029-33720904 029-33720900
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
2019年4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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