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鼓励先进,树立典型,更好地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《咸阳师范学院就业工作评优办法》(咸师院发〔2022〕12号),经个人申请,二级学院申报,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,拟对文学与传播学院等4个单位授予“就业工作先进集体”,对张军利等10名同志授予“就业工作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现公示如下:
就业工作先进集体(4个)
文学与传播学院、化学与化工学院、地理与环境学院、职业技术学院
就业工作先进个人(10名)
张军利、张思雨、赵思琪、王一帆、梁国一、王舶宇、吴凡、陈萌、王曼、禄研华
公示期内,对推荐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电、来访等形式反映。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。
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—22日,共5天。
联系电话:33720904
联系地址:就业指导服务中心(艺术楼120西)
就业指导服务中心
2023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