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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度 “就业工作先进集体” “就业工作先进个人”评选结果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3-12-18    访问次数:

    为鼓励先进,树立典型,更好地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《咸阳师范学院就业工作评优办法》(咸师院发〔2022〕12号),经个人申请,二级学院申报,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,拟对文学与传播学院等4个单位授予“就业工作先进集体”,对张军利等10名同志授予“就业工作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现公示如下:

就业工作先进集体(4个)

文学与传播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职业技术学院

就业工作先进个人(10名)

张军利、张思雨、赵思琪、王一帆、梁国一、王舶宇、凡、萌、曼、禄研华

公示期内,对推荐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电、来访等形式反映。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。

公示时间为20231218日—22日,共5天。

联系电话:33720904

联系地址:就业指导服务中心(艺术楼120西)


就业指导服务中心

20231218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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