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核查工作,促进毕业生多渠道、高质量充分就业,确保就业信息真实有效。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,在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中,我校严禁毕业生“被就业”,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签约“四不准”要求: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,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,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,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并切实做好毕业生数据核查相关工作,确保毕业生就业材料真实准确,望广大师生予以监督。
监督电话:029-33720900
举办邮箱:271901923@qq.com
咸阳师范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
2025年5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