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《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》(陕人社发〔2013〕37号)、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陕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陕人社函〔2019〕470号)、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《省人社厅、教育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咸人社函(2019)171号)、《关于再次筛查申报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按照“自愿申请,公开公正”的原则组织毕业生开展了再次筛查申报工作,经个人申请,二级学院初审,学校审核,共有112名应届毕业生符合发放条件,现将审核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6月16日-6月20日,公示期为五天,如有异议,请于6月20日18:00前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反映。